【2014MFC商情快遞(5)】台北內科週報 第297期-專訪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 李天礢理事長

李天礢談微電影

若未來要求發展 首先必須要能產業化

【本報專訪】「微電影」是1個最近幾年才被使用的新名詞,指的是比一般短片還短的電影。大家都知道,由於一般長片的長度大約100分鐘到兩個小時,短片的長度大約30分鐘到60分鐘,所以「微電影」應該是30分鐘以內。這雖不是非常確定,但卻被所有電影創作者普遍認同的概念,只能說大致在影片的長度上,有這幾種區隔。目前許多政府和民間主辦的微電影競賽,都將長度限制在十分鐘以內,也許,未來,十分鐘就是一個微電影長度的共識。

 

對於近年風起雲湧的「微電影」拍攝風氣,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李天礢理事長說:「其實,最早出現在電影歷史中的電影就是『微電影』,盧米埃兄弟也好,愛迪生也好,他們最先呈現給觀眾的電影都只有3、5分鐘,和現在的『微電影』不一樣的是,當初電影膠片剛發明,非常貴,拍短片有實驗和嘗試的味道,也是節約成本,而且放映也受限於35mm或16mm放映機,座位有限的黑房子空間,以及發行商對影片商業利潤的考量等因素,而今天的短片和微電影,已經都用數位的器材,甚至手機來拍攝,成本便宜,又拜數位化、網際網路及雲端科技之賜,我們在電腦、手機上都可以觀賞到精采的微電影。」

 

在此趨勢下,雖然微電影目前的風頭頗健,但李天礢理事長說:「從影音科技瞬息萬變的發展來看,會不會只是1個泡沬?誰也說不準,不過,在浪頭上,就有值得探討之處。」

 

另方面,對於它未來的發展,李天礢理事長也指出,不管如何定義微電影,也不管最後微電影的長度被限縮在幾分鐘之內,微電影要能長久存續並有所發展,就像劇情長片一樣,一定能產業化,在雲端的數位網路時代,微電影產業化的途徑和劇情長片一樣寬廣,網際網路、光碟、電視、電影院…,只要想像得到的管道,都可放映或播放,而且因為輕薄短小,收視的時機很機動、隨興,在約會等候朋友到來的短短幾分鐘,往往就能完整看完1部微電影,因此,微電影進入閱聽人眼簾的機會大於傳統的劇情長片、紀錄長片及動畫長片,這就是目前微電影風起雲湧的原因,也是未來微電影產業化的優勢。